張震遠欠薪判監6星期 准保釋候上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4/23 10:48

最後更新: 2015/04/23 11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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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永康攝

前行政會議成員、商交所主席及已遭頒令破產的張震遠,早前承認欠薪及未有按勞資審裁處命令支付薪金等款項兩罪,涉款約34萬元,今日被判入獄6星期。裁判官批准他以5000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,但期間不得離港及交出旅遊證件。

辯方原指被告須離港,尋找生意機會,要求可離開香港,但被裁判官拒絕。

張知悉自己被判入獄及進入犯人欄時,面如死灰,面無表情,其後得知可獲保釋後才略見輕鬆,展露微笑。他離開法庭時,更與控方律師握手,稱「辛苦哂」。